师教培养〔2021〕59 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本科生科研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现启动2021年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工作。
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包括国家级、市级、校级三个级别:“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级项目”)、 “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市级项目”)、“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以下简称“校级项目”)。
具体要求和说明见“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说明”(附件1)。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   项目级别  |  
      分类别  |  
      学生向部院系 提交材料时间  |  
      部院系向学校 提交材料时间  |  
   
|   国家级  |  
      创业训练项目  |  
      教务部已另行通知  |  
   |
|   创业实践项目  |  
   |||
|   创新训练项目(重点项目)  |  
      5月21日前  |  
      6月21日前  |  
   |
|   创新训练项目(一般项目)  |  
   |||
|   市级  |  
      /  |  
   ||
|   校级  |  
      自由申报项目  |  
   ||
|   指南项目  |  
   |||
 
 
2021年起,国家级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一般项目为每年惯例申报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为新增类别。重点领域包括:人工智能、生物技术与生物育种、绿色环保与固废资源化、社会事业与文化传承等。
1. 4月30日—5月21日:
(1)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选题,前期调研和论证,撰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至少一式一份,具体份数由部院系确定)、“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本部院系。申报校级项目中指南项目的学生,须参读申报指南(附件7),并将材料提交至设立指南项目的单位(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系统科学学院、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
(2)对于不能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材料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学生,被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资格。
2. 5月22日—6月21日:
各部院系审查学生申报资格、汇总学生申报材料,参照“立项评审指标”(附件4)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按照专家意见,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且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5)择优向学校提交立项名单。各部院系需将汇总后的“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立项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于6月21日前提交至教务部培养办公室。申报书纸质版由部院系存档。
重点项目的遴选方式:各部院系根据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8),在本单位国家级项目中选择不超过1个项目推荐到教务部,教务部聘请专家遴选,入选项目经公示后确定为重点项目,未入选项目仍为国家级项目中的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经费为一般项目经费的2倍。
3. 6月22日后:
学校复审部院系提交材料,评选重点项目,并公示。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本年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经费将视经费到位情况调整。
 
 
联系人:赵老师
办公电话:58802016 邮箱:zhaoliping@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212,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附件:
1.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说明
2.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创新项目)申报书
3.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
4.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评审指标
5.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6.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记录册
7.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指南项目)申报指南
8.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教务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