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招生规模
不超过4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赴日后一般需在日方院校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长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留学期限(含预科):一般最长60个月。
3.选派领域
哲学、文学、艺术学相关学科,具体研究方向与日本相关。
4.资助内容
日方提供预科、博士阶段的学费并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阶段(日方称预科阶段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
※预科资助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助资格,须即回国,日方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日方称博士正式生或博士后期课程):一般最长36个月。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应为我校优秀在读应届硕士研究生,且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6.1989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7.应熟练掌握日语或英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日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或JLPT达到一级(N1)、J-TEST达到A级者优先选拔。
8.本科及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CGPA)不低于80分(百分制)且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分(四分制)。
9.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拟申报此项目的学生请于3月20日前登陆信息门户-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应用-国家公派项目申请模块,填报校内申请。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
(二)按照《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3-6项)上传项目申请材料,具体上传要求如下:
第3-7项提交至系统邀请函处;
第8-9项提交至研修计划处;
第10项提交至外语水平证明处;
第11-13项学习计划提交至其他材料处。
申请提交后,学生需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院系,取得培养单位推荐意见。
(三)申请人所在院系须在3月24日前审核学生申请,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并将《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研究生类)申请表》及《单位推荐一览表》(院系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可在学校审核界面下载打印)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两份表格均需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四)学校审核学生申请材料,预计在3月27日左右公示。
(五)公示后的正式候选人需完成以下工作:
1、3月31日之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附件1《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上传、打印申请材料。
2、按照附件2《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电子版按照要求发送至jwbhz@bnu.edu.cn, 邮件主题为“2024年度MEXT(日本研究)奖学金申请书+姓名”。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准备提交至教务部。
相关材料专业表格请参考附件3.
(六)教务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四、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
留学候选人根据通知将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820
电子邮件:jwbhz@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1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