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校发〔2020〕12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设立“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的决定》(师校发〔2017〕47号,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和2020年1月9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精神,现组织开展第二届“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拟评选终身成就奖获得者2人、金质奖章获得者20人,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建评审委员会
6月8日前,各本科生、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范围内,推荐评审委员会成员,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1人。现任校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为评审委员会当然成员。学校将从兄弟高校的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完成人中,选择不少于15人作为外审专家。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务部,会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友总会、教育基金会共同执行评选过程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推荐候选人
(一) 终身成就奖候选人
推荐方式包括所在单位推荐、5名以上(含5名)教授联名推荐和校友总会推荐。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1人,每位教授可联名推荐1人,校友总会可推荐4人。
被推荐人应符合《决定》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 金质奖章候选人
推荐方式包括所在单位推荐、5名以上(含5名)教授联名推荐、校友总会推荐和党委学生工作部推荐。兼有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可推荐2人,仅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可推荐1人。每位教授可联名推荐1人。校友总会可推荐每个学部院系1人。党委学生工作部限推荐专职辅导员,不超过2人。
被推荐人应符合《决定》规定的评选条件。
推荐工作需在6月12日前完成,推荐表提交至秘书处。所有候选人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
三、评选
(一) 终身成就奖
1.初审。秘书处整理汇总候选人材料,报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通讯评审,从获得过半数同意票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确定4人作为初选候选人。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外审环节。
2.外审。秘书处将初选候选人材料,报校外专家进行实名通讯评审,给出推荐意见。
3.复审。7月中旬评审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参考外审专家的意见,经充分讨论,进行无记名投票。获得到会评委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且票数最高的2人,确定为建议奖励人选。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二) 金质奖章
1.初审。秘书处整理汇总候选人材料,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通讯评审,从获得过半数同意票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确定30人作为初选候选人。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复审环节。
2.复审。7月中旬评审委员会及校外专家成员召开会议,经充分讨论,进行无记名投票。获得到会评委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且票数最高的20人,确定为建议奖励人选。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表彰
学校拟定于9月上旬举行颁奖典礼。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吴强 何丽平(教务部,主楼A211)
联系电话:58802408/13041155533;13810666163
电子邮箱:wuqiang@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