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通[ 2018 ] 055号
各学部、院(系):
为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现组织教学名师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北京市教学名师申报人须为校级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申报不作要求)。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院系出具返聘证明。非本科教学单位教师向其所担任课程的学生所在院系申报。已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3.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4.市级教学名师申报人须具有2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5-2017年度(或2015-2018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奖申报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5-2017年度或2015-2018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5.其他评选条件请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价指标(本科)》(附件1)、《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综合评价指标(本科)》(附件2)、《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综合评价指标(本科)》(附件3)、《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现场授课评价指标(专家用)》(附件4)、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现场授课评测指标(学生用)(附件5)。
二.推荐名额
1.我校推荐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含青年教学名师)候选人共5名。
2.各部院系向学校推荐北京市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各1名。
三、评选程序
1.教师申报
教师本人填写《第十四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附件6),并按照北京市教委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
2.部、院(系)审核推荐
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真实、可靠。部院系组织评选,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严格按照审核要求填写审核意见。
3.学校评审
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经过通讯评审、听取候选人10分钟现场观摩课以及会议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候选人3-4名、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2-1名。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于2018年6月14日前报送《第十四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一式两份、相关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一份以及《第十四届教学名师(市级名师、青年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wuqiang@bnu.edu.cn。过期将不再受理。
2.每位申报人的材料装入一个文件袋,复印申报表封面粘贴在文件袋表面。
3.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详见附件8中课堂教学录像要求),请在6月17日前提交至教务处A112办公室。
联系人: 吴强 58802408 wuqiang@bnu.edu.cn 主楼A112
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