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22〕111号
相关学部院系: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师教文[2006]10号,2010年7月修订),现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尚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对建设期为两年以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本次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流程为:教师提交结项书/中期进展报告→部院系审核→教务部审核→专家评审。现将具体安排布置如下:
一、结项/中期材料提交、审核和评审
(一)教师提交材料
1.请按要求撰写结项总结/中期进展报告、提交项目成果材料。教改项目成果可有多种形式,课程建设和实施方案、教学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教材、奖励、教学实践效果报告与成果推广报告等均可作为项目研究成果认定的依据。
2.应结项项目和中期检查项目清单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项书》见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3,课程类项目还需填写《本科课程大纲(中文)》或《本科课程大纲(英文)》、《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建议模板(见附件4、附件5、附件6)。
3.11月25日前,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提交部院系,包括项目书/中期进展报告、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项目类型+学部院系名称+负责人姓名。
(二)部院系审核和提交
11月28日前,请部院系组织开展审核工作,专家组应由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填写审核意见,部院系提交最终定稿电子版材料(均采用电子签名)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至教务部。
(三)教务部形式审核
11月29日,教务部对所提交的结项书等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四)专家评审
将分文、理科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书和支撑材料进行结项验收和评优、对两年期以上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专家组在验收、评议基础上,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校级教改项目。
二、有关情况说明
1.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结项工作,本次未参与结项的项目,符合校级教改项目管理办法中项目运行管理备案情况的,负责人出具书面申请并签字,经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签字盖章)报教务部。项目负责人调离学校等特殊情况,请相关单位出具书面说明报教务部。
按照校级教改项目管理办法,不结项的项目视为在研项目,累计有超过2项在研项目的老师将不能申请新的项目。
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已获批延期且项目执行超过三年本次未提交结项书的项目,将撤销立项,影响院系年度规划立项项目总数。
2. 如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交盖院系公章纸质材料,均须后期可入校后补齐纸质材料。
联系人:冯倩 电话:58803682 邮 箱: fengqian@bnu.edu.cn
附件: 1.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结项和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2. 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项书
3. 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4. 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中文)
5. 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英文)
6. 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7.《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师教文[2006]10号)(2010年7月修订)
教务部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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