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讲座教授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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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设立“讲座教授基金”以来,学校资助有关单位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开设讲座教授课程、讲座,对推动课程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总结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讲座教授基金”课程或讲座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讲座教授基金”课程或讲座,由听课教师总结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的措施及效果,提出进一步优化课程建设的方案。

二、申报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讲座教授基金”课程或讲座

根据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课程表,听课教师提出拟聘讲座教授及所授课程或讲座。由学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家组审核教育教学水平,并签字;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师德师风,并签字、盖章。有关材料报教务部备案。

(一)申报注意事项

1.讲座教授须是具有一流水准的国内外专家学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社会影响,教学质量得到同行公认,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同时讲座教授坚持立德树人,公开言论守规矩。

2.讲座教授课程须是培养方案内课程,本科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学科前沿讲座;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校级研究方法课。聘请讲座教授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所授学时原则上不超过总学时的一半,在经费允许的范围内优先支持本科课程。

3.讲座教授课程须安排听课教师,听课教师应为承担同门或相关课程的本校在职在编教师。听课教师随堂听课,及时了解和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在课程结束后须提交课程总结。

(二)提交材料要求

2020年10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教务老师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教务部主楼A区207。以“总结+单位+课程”、“申报+单位+课程”命名电子版。联系人:钟锦,邮箱:zhongjin0712@bnu.edu.cn;电话:58802042。

附件:

1. 北京师范大学讲座教授基金课程申请表

2. 课程或讲座的中文教学大纲及简介

3. 拟聘讲座教授个人资料(教学经历、教学与科研成果)


教务部

                                                     2020 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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