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备案2021年度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阅读

师教培养〔2021〕143

各有关学部(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建设规划,按照下放自主权、事财结合推进预算管理的工作思路,2021年度继续采取院(系)自主的方式开展数字化课程建设(含在线开放课程、混合式教学课程),现请各院(系)按照本单位的实际实施情况,自愿填写附件表格,参与备案。

新备案的课程,纳入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建设期一年),建设经费由院(系)在2021年的本单位预算中统筹安排,教务部将于2022年秋季组织项目验收和评优。

此前已经立项或备案的校级教改项目,无需重复备案。院(系)未规划建设经费或预期2022年秋季无法建设完成的课程,本年度不建议备案。

自愿备案数字化课程建设的单位,请于10月19日前将附件(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提交给教务部联系人。

联系人:范海蓉, 58806731   fanhairong@bnu.edu.cn

 

 

附件:2021年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备案表

 

 

            教务部

              2021年09月28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2021年度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备案表.doc
  2. 关于备案2021年度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正式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