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21] 56号
各本科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见附件1),教育部本次将认定1000门左右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限额,我校本年度可申报参评24门,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 申报的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且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7月31日。
(二) 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在爱课程国际平台及学堂在线国际版上的课程,与国内平台上的同一课程相比,除语言不同外,内容和形式有较大差异的,可以单独申报。
(三) 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的(含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即使更换开课平台也不能再次参加申报。
(四) 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五) 此前曾经申报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六) 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团队主要成员须为平台显示的授课教师。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本年度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含其他4类一流课程)。
(七)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参见《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上查阅。
二、遴选标准
(一) 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课程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应用。课程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在授课对象、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方面与往年认定的同类课程有明显差别。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二) 通过课程平台,课程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教学团队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三) 在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四) 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课程审查、教学服务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上线课程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五) 教育部按照以上标准制定了“线上一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2),我校据此开展遴选工作。
三、遴选程序
教务部组织开展遴选工作,相关程序如下:
(一)5月10日前,各单位进行宣传动员,查看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全面了解教育部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熟悉相关申报要求。
(二)5月17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内部遴选,确定不超过3门课程参评,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书(附件3),填写本单位推荐遴选汇总表(附件4),申报书中的政治审查、学术评价意见在校内遴选阶段不必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由教务部向各课程平台统一索取(与我校没有合作关系的课程平台除外)。请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教务部联系人,并将纸质版的推荐汇总表提交至主楼A112。
(三)5月24日前,教务部按照“线上一流课程评审指标”完成形式审查,并聘请专家组依照评审指标进行评选。
(四)评选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推荐资格的课程负责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的要求,在教务部统一组织下,进行材料完善、提交等工作。
联系人:范海蓉 58806731 fanhairong@bnu.edu.cn。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
2. 线上一流课程评审指标
3.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
4. 参评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汇总表
5. 本科专业目录(供填写申报书首页使用)
教务部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