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质量〔2021〕19号
各学部院系:
为加强本科课程考核管理,持续改进学生学习评价,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现组织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至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共四个学期的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11日,请学部院系做好自查及学校检查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检查依据和内容
(一)检查依据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习评价工作细则》《关于考试及毕业档案归档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课程平时成绩管理和归档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附件2)。
(二)检查内容
根据学习评价工作细则,重点对课程考核方式、平时成绩评定、试卷评阅及期末总成绩评定、考试命题质量、试卷审批及档案管理等进行检查,并检查上一轮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改进情况(附件3),实现持续改进。
三、工作程序
包括学部院系自查、学校检查反馈、学部院系核实改进三个环节。
(一)学部院系自查与准备工作
1.请6月4日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原则上每学期抽查课程不低于所有课程的30%。填写自查记录表、自查汇总表(附件4、附件5),落实学部院系质量保障主体责任。
2.请以学期为单位整理和提供试卷目录表(附件6)、考试档案、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上一轮检查结果及本次自查记录表、汇总表等,供学校检查。
3.请于5月27日前确认学校检查时间、工作地点和院系专家信息并报送教务部(附件1)。
(二)学校专项检查
1.抽样方法:⑴覆盖不低于20%课程门次,涵盖各专业、学生年级、课程类型、考核方式;⑵每门课程抽查不少于60%、不多于50份试卷;⑶每专业每年级抽查1-2门专业基础课程的考试命题质量。
2.专家检查填写记录表、评价汇总表(附件7、附件8)。
3.专家组推荐并收集1门次课程的平时作业样本,由教务部制作数字化优秀作业集。
4.学部院系将附件7、8及优秀作业样本一并送交教务部。
5.试行优秀免检制度。本次对上两轮学校检查评价均为“好”的学部院系(心理学部、化学学院、公共外语教学研究部)免于检查,以促进学部院系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
(三)检查意见反馈
1.现场反馈:专家与学部院系教学负责人、教务员老师现场沟通、反馈情况。
2.书面反馈:学校书面反馈检查结果。
(四)学部院系核实与改进
学部院系接到书面反馈意见后,核实和调研相关情况,制定改进措施,一周内报送教务部教学质量办公室。
联系人:吴强 主楼A211 58802408 wuqiang@bnu.edu.cn
教务部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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