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9  阅读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诚信建设,广泛接受监督,学校设置举报电话和邮箱,分别为010-58808155xwb@bnu.edu.cn,接受对我校学生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举报。

来电来信反映情况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将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