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质量〔2020〕24号
相关学部院系: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导师制实施意见(试行)》(师校发﹝2013﹞24号,附件1)以及近期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本科新生导师聘任及2019-2020学年优秀新生导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2021学年本科新生导师聘任工作
1.完善工作细则,更新导师库
根据本单位在导师制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要求,完善工作细则,更新《2020-2021学年本科新生导师库信息表》(附件2)。鼓励聘请其他学部院系教师担任新生导师。
2.公布导师信息,组织师生双向选择
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向学生公布导师信息,在师生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妥善组织选聘工作。为确保指导质量,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总数不超过5名(含跨院系指导)。
3.完成导师聘任工作,提交备案材料
各学部院系应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导师聘任,以便导师及时开展工作;填写并向学校报送《2020-2021学年本科新生导师聘任结果汇总表》(附件3)。
二、2019-2020学年优秀新生导师评选工作
1.重视评选工作
各学部院系要高度重视优秀本科新生导师的评选工作,完善优秀本科新生导师评选细则和评选程序,切实发挥导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
2.评选条件
担任导师期间,负责学生的学业指导,注重学生的人生指导。工作认真负责,按照学校要求履行导师职责,完成对学生的指导次数。采取多种指导方式,不仅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而且关心学生优良道德品质的养成、综合素质的提升,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到帮助作用。
3.评选办法
符合评选条件的导师向学生所在学部院系提交申请,填写《2019-2020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申报表》(附件4),并提交指导手册等相关材料。各学部院系应根据评选细则、申请材料以及学生评价等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学部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提交《2019-2020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
优秀本科新生导师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学部院系导师总数的20%(包含励耘班学生导师,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6)。由学校颁发证书,并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一般业绩奖励。
三、材料备案工作
1.需要报送的备案材料
①《2020-2021学年本科新生导师库信息表》
②《2020-2021学年本科新生导师聘任结果汇总表》
③《2019-2020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申报表》
④《2019-2020学年优秀本科新生导师评选结果汇总表》
⑤ 其他图片、总结等相关材料
2.报送时间
请于2020年9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其中,聘任结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版于10月10日前发送。
四、加强导师制管理和存档工作
请学部院系加强新生导师制实施的日常管理,确保导师根据相关要求高质量完成指导,并妥善保存相关档案材料,以备查阅。
联系人:吕洁 58804006 lvjie2014@bnu.edu.cn
教务部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