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优秀学子回母校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7  阅读

关于组织开展2023

优秀学子回母校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更好地搭建中学与大学的沟通桥梁,引导学生更好地服务社会,加强社会实践与招生宣传相结合助力高中生深入了解北京师范大学本年度招生办公室继续面向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在校本科生开展优秀学子回母校宣传活动。启动2023年优秀学子回母校宣传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报名条件

1.北京师范大学(含北京校区、珠海校区)四年制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思想品德端正,在学表现优良,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熟悉学校、学科、专业等基本情况

3.寒假期间有意愿回高中母校开展招生宣传实践活动,并且已与高中母校确认可开展宣讲、咨询等宣传活动。

二、工作安排

1.学生报名:11月4日10:00111410:00学生通过扫描二维码

点击链接http://admissionold.bnu.edu.cn:8080访问“优秀学子回母校宣传报名平台”,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

2.(系)审核:111517招生办公室集中将报名学生信息发送至学生所在院(系),院(系)审核报名学生信息并将结果反馈招生办公室

3.行前培训:1124日至26日,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场线上培训已报名且经审核通过的学生须按时参加,未参加培训者视为放弃参与次活动

4.行前准备出行前,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拟出行学生行前测试并发放寒假返乡宣传物资(具体时间在报名平台另行通知),未通过测试或未领取材料者取消参与此次活动资格

5.活动开展:寒假返乡期间,参加活动学生按确定的活动形式(报告厅宣讲、展位咨询、走班宣讲、线上宣讲等)和培训要求回高中母校开展宣传活动,向高中母校学子介绍北京师范大学学校概况、优势特色人才培养举措等基本情况,分享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习生活的体验感受,提供招生咨询服务

6.活动反馈:2023年2月20日10:00前,宣讲团队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登录平台提交活动总结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报名平台通知。

工作要求

1.活动动员:请各院(系)做好活动动员、宣传工作,鼓励符合报名条件学生积极参与优秀学子回母校宣传活动

2.信息审核:请各院(系)认真审核报名信息,重点核实身份信息,选拔思想品德端正、在学表现良好,有较强沟通和表达能力的学生参与本次活动,并填写《优秀学子回母校宣传活动院(系)审核反馈表》(15随报名生信息一并通过邮件发送至院<>)。

各院(系)于111717:00前,将审核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扫描后(或交纸质版至主楼A103)连同Excel版一并发送至邮箱:hyf@bnu.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XX院(系)+优秀学子回母校宣传活动院(系)审核反馈表

活动认定

1.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任务(以优秀学子回母校宣传活动平台审核结果为准)的学生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开具的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系)可依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实践与创新学分认定程序及实施办法》(师教文[2015]11号)对该活动给予认定;

2.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寒假返乡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评选寒假返乡宣传优秀学生团队及优秀队长,遴选表现优秀的队长、队员参与后续其他类型招生宣传活动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一菲58809414hyf@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