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公开、高效执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师校发[2015]44号),现对本学期考核评优与下学期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 本学期助教工作考核与评优
1.助教工作考核
依据《关于做好201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助教工作的通知 》(师教培养〔2019〕3号)中“三、工作考核”进行。
2.优秀助教评选
从本学期开始将进行优秀助教评选工作,请各单位依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师校发[2015]44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课程优秀助教评选办法,并报教务部备案。
评选名额按岗位数的20%进行分配(附件2)。评选过程须经助教个人申报和主讲教师推荐;单位评审并进行公示;填写优秀助教申请表(附件3)和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4)。经学校审核,颁发证书。
3.评优备案工作
请于2019年9月16日前将研究生课程优秀助教评选办法、《优秀助教申请表》、《优秀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报送教务部备案。电子版发送peiyangchu@bnu.edu.cn。
各单位请妥善保存助教工作考核表等档案材料,以备查阅。
二、下学期助教聘任
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的设置、申报、审核、管理和津贴发放均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中进行,也可通过数字京师研究生系统进入平台。
1.授课教师申报
8月26日前,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可登陆“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
2.开课单位审核并公布
9月2日前,开课单位对申报课程和设岗建议进行审核,在本单位助教名额(附件5)内确定设岗课程和岗位数。
所有助教岗位、岗位要求和岗位数都将在培养办专栏公布。
3.研究生申请
9月9日前,研究生查看设岗需求,根据自身情况,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打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申请表》,经导师、任课教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交开课单位审核。
4.开课单位确认
9月16日前,开课单位择优确定助教岗位,并在培养办专栏公布。
入选助教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打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责任协议》,经授课教师和开课单位签字确认后,由助教、授课教师和开课单位分别存档。
5.助教培训
担任助教的研究生需参加教师发展中心、开课单位或授课教师组织的教学技能培训。其中,至少参加一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培训。培训时间和要求请根据教师发展中心通知执行。
未参加培训的助教扣发一个月助教津贴,且今后不得再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
6.津贴发放
开课单位根据设岗情况于每月17日前提交助教津贴,并于当月18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财经处。具体发放办法请根据财经处通知执行。
最后一个月的助教津贴根据培训情况和单位考核意见发放。
三、联系人
研究生公共课程 杨老师(58802470)
系统问题 张老师(58806411)
相关其它问题 魏老师(58806042)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优秀助教名额分配表
3、优秀助教申请表
4、优秀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
5、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助教名额分配表
6、系统填报指南
教务部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