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助教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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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教培养〔2019〕164号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助教管理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助教制度实施经验,提升助教工作成效,提高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助教工作先进单位”申报与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表彰助教岗位设置合理、助教聘任公开公平、助教培训及时有效,助教管理与考核制度完善、工作落实到位,有效提升教学效果和提高助教教学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单位。
二、奖励办法
评审组由教学负责人、主讲教师、教务秘书、助教代表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评选名额为本、研课程助教工作先进单位各5个,将颁发证书,并纳入学校业绩奖励体系。
三、申报程序
1.请在认真总结本单位助教聘用与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本、研不得同时申报),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助教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2.2019年12月19日前请将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送交教务部主楼A区112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魏老师 58806042 peiyangchu@bnu.edu.cn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助教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教务部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