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21〕185号
各培养单位:
根据《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师校发〔2013〕23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师校发[2015]44号),现对本学期助教考核和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助教工作考核
请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本单位助教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本学期助教考核工作。对助教进行考核时,请以适当方式组织上课学生对助教岗位进行考评(考评项目见附件1)。
从本学期开始,本、研课程助教均请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填写助教岗位考核表。本科生课程助教下载、打印《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考核表》,请主讲教师签署评价意见后,交由开课单位完成学生评价和单位评价并存档;研究生课程助教请主讲教师、开课单位在系统中填写考核意见后,下载、打印《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考核表》交开课单位存档。
各单位请妥善保存助教岗位考核表、助教岗位考核学生评价结果等档案材料,以备查阅。
二、优秀助教评选
本学期本、研课程优秀助教的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和(附件3)。由助教本人填写优秀助教申请表(附件4)申报,经主讲教师推荐、开课单位评审并公示后,填写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
请于2022年1月7日前完成助教考核和评优工作,并将纸质版优秀助教申请表(附件4)和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报送教务部备案,电子版发送邮箱。经审核公布后,颁发证书。
联系人:魏老师 58806042 peiyangchu@bnu.edu.cn
附件:1. 助教岗位考核学生评价表
2. 本科生课程优秀助教名额分配表
3. 研究生课程优秀助教名额分配表
4. 优秀助教申请表
5. 优秀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
教务部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