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师教综合〔2024〕26号
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校区本科生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招生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学生的兴趣和专长,加强因材施教,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师教〔2023〕2号)(附件1),现将2024年北京校区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可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范围
⒈2023级、2022级在籍、在校修读的本科学生,可申请选择修读其它专业。当年招生录取时对专业改变有限制性要求的,按照招生时的约定规则执行。其中,招生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可选择修读非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可选择修读非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时以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类型招入的学生只可在当年招生时限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修读相关专业;招生录取时以运动训练专业类型招入的学生不可选择修读其它专业;招生录取时以外国语学校保送生方式录入的学生不可选择修读其它专业。
⒉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状态的学生不可选择修读其它专业。
⒊曾按照选择修读其它专业程序被批准修读其它专业的学生,不可再次申请修读其它专业。
⒋北京校区2023级、2022级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只可申请修读北京校区2022年(含)后招生的其它公费师范专业。
⒌按“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一般不可选择修读其它“强基计划”专业,详见《北京师范大学强基计划学生培养管理办法》(师教培养〔2020〕132号)。
⒍对以“宽口径培养”方式录取学生进行的专业分流;对以“高考改革省份大类招生”方式录取学生进行的专业确认,不视做已有转专业记录,仍可申请选择修读其它专业。
⒎来华留学生可申请选择修读其它专业。其中,以国家交流项目或校际交流项目招入的学生不可申请修读其它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明确限定修读专业的学生,不可申请修读其它专业。
⒏依据校学籍管理规定,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不可申请选择修读其它专业。
二、2024年各类别、专业学生可选专业范围
“2024年各类别、专业学生可选专业列表”详见附件2。
三、提交材料说明
提交材料及方式如下:
1.中国籍学生:
①提交《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
②申请转为“公费师范生”的学生,需同时递交《本科生转为“公费师范生”申请审批表》(附件4);
③《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变动申请审批表》(附件5);
⒉来华留学生:
①《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附件6);
②《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附件7),此表填写一式四份。
四、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本科招生培养单位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则,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及时推进各环节工作,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1.2024年3月27~29日:本科招生培养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制定相关专业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填写《学部(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报送表》(附件8),方案中应包括各专业计划拟定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以及咨询和报名的时间及方式等内容。方案中对各工作环节日期时间的安排应符合学校的整体部署。
对于因故未到校的学生,工作方案中的咨询、考核等环节应做出可在网络上远程实施的安排预案。
4月1日(含)前须将工作方案(纸版、电子版)提交教务部备案。
2.4月3日(含)前:教务部汇总本科招生培养单位报送的工作方案,在教务部主页公布。
3.4月7~9日:本科招生培养单位按公布的方案接受咨询,指导学生填写申请材料。
4.4月12日(含)前: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应向当前所属培养单位递交申请材料。
5.4月15日(含)前:申请学生所属培养单位在其申请表、审批表上所属培养单位处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所有申请材料报教务部。
6.4月15~16日:教务部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将分送到相关本科专业培养单位。
7.4月17~23日:各本科专业培养单位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在审核材料上填写本单位的接收意见,确定拟接收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并于4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报教务部。
8.4月24~26日:教务部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复审,确定通过复核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将在教务部网页上公示5日。
9.公示期结束后,未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名单将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由教务部为审核批准的学生统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选择转为“公费师范生”的学生及“公费师范”学生转入其他专业的除外)。
五、“公费师范生”转专业的相关说明
1.提出申请的学生应详细了解、熟知国家对“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并已认真阅读《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附件9)的内容,同意、接受,并遵守所列条款。
2.转专业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相关资料递交学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3.对获得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为“公费师范生”的学生,教务部将通知其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23年),并为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对获得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为修读其它“公费师范”专业的学生,教务部为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六、其他说明
1.所有完成转专业学籍变动手续及签约手续的学生,自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起,按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修读课程。
2.本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有提出转专业申请的,该教职工本年度应回避转专业的各项工作。
3.联系人
转专业工作协调:教务部,蔡老师
地址:主楼A区111室 电话:58809264
留学生学籍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学生办公室,朴老师
地址:京师大厦9107室 电话:58800310
附件:
⒈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⒉ 《2024年各类别、专业学生可选专业列表》
⒊ 《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⒋ 《本科生转为“公费师范生”申请审批表》
⒌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变动申请审批表》
⒍ 《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⒎ 《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学籍变动审批表》
⒏ 《学部(院、系)转专业工作方案报送表》
⒐ 《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教务部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