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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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师教综合〔2024〕75号
关于发布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和课程教学承担单位:
为保障教学运行平稳有序,依据校历和本科生、研究生的专业培养方案,现对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开学和注册日期
2025年2月17日全体教师正式上班,2月23日为全体学生注册日。
2月24日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起始日。
二、教学安排
依据校历和教学作息时间表,开课单位的教学活动应安排到周次、节次。具体周次与日期的对应以校历为准。各种形式的教学活动周数原则上应为16周,具体安排如下:
1.2022、2023、2024级本科生及非应届研究生
第1~16周为教学周;第17~18周为考核周;第19周开始为学生夏季学期及暑期。
2.2025届拟毕业本科生(2021级)
第1~13周为教学周;第14周为课程考核及成绩录入周。
3.2025届拟毕业研究生
3月底前完成毕业资格审核。
三、其他说明
1.学期内的节日放假安排以校办通知为准。节假日的课程采用停课不调课的方式处理;如有课时不足,由任课教师采取改变教学进度或补足课时的方式自主安排。
2.面向本科生单独开设的辅修专业课程、以随堂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跨校开设的课程、跨校区开设的通识课程、以网络方式进行教学的课程均应在第16周结束前完成授课及考核。
3.如遇特殊情况,需对教学活动安排做出调整的,以相关通知为准。
教务部(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