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综合〔2023〕42号
各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师校发〔2021〕46 号)、《北京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历》,为规范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现对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和成绩录入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命题
1.考试试卷应按照学校统一模版制卷(参见附件1)。同一门课程存在多个平行教学班的,由培养单位协调相关任课教师共同研究制定统一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2.笔试应同时命制A、B两套试题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题在题量、题型、难易程度等方面应基本一致;同一门课程在相邻学年(学期)的试题,重复率应控制在30%以内。
二、成绩评定及录入
1.课程成绩评定采用平时考核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相结合的结构计分法。理论课程平时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应在40%左右,不得高于60%。
2.课程成绩应呈现合理的分布与区分度,体现严格的学业要求,考察出学生学习效果的差异。20人(含)以上的教学班优秀率(90分及以上)不应超过30%;20人以下的教学班,应参照上述优秀率要求,依据课程的实际情况合理控制优秀率,但不应超过40%(低于10人的情况除外)。
3.自课程结课起至2023年8月27日23:59为成绩录入时间。未按期录入成绩者应填写并递交“教师逾期录入成绩申请单”(参见附件2),经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于2023年9月8日前报教务部备案,方可补录。
三、考核材料存档
课程考核档案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建立。请任课教师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考核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存档,具体存档材料请参照《北京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师校发〔2021〕46 号)第六章执行(参见附件3)。
学术学位硕士生管理:马老师 58806131 thma@bnu.edu.cn
专业学位硕士生管理:汤老师 58807675 tangqiuju0915@bnu.edu.cn
博士生管理:魏老师 58806042 peiyangchu@bnu.edu.cn
公共课管理:杨老师 58802470 yangx@bnu.edu.cn
附件:
1.研究生试卷卷头式样
2.教师逾期录入成绩申请单
3.北京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部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