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级本科生降级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4  阅读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师教综合〔2025〕7号



关于组织2021级本科生降级事宜的通知

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1级(2025届)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师校发〔2023〕157号)第三十四条,现将2021级本科生降级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规定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师校发〔2023〕157号)第三十四条,“四年级春季学期的留降级工作由教务部统一组织,有关材料应于四年级春季学期第4周结束前报教务部审核。其他时间提出的留降级申请,一般不再受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能留降级一次”。

请各培养单位妥善告知2021级在籍在校本科生,对因学业修读完成情况,预期不能如期毕业或结业者,可申请降至2022级学习。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4周结束(3月21日),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送达申请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程序

请2021级学生慎重做出申请降级的决定,应由本人下载、填《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变动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递交给所属培养单位本科教务员老师。

培养单位确认接收的申请材料为学生本人降级意愿无误,并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师校发〔2023〕157号)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学业进展情况,经所在培养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形成意见、分管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3月21日下班前将审批材料递交到教务部综合处。

四、复核审批

教务部复核相关申请材料,对复核通过的,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

获准降级的学生,自批准之日起降至2022级学习,并不再作为2025届应届生进入毕业审核流程。

联系人:蔡老师;jwc@bnu.edu.cn;地点:主楼A111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变动申请审批表》

教务部

2025年1月14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变动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