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个教学班初步联系方式和教学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4  阅读

各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承担单位:

依据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工作方案,本学期需要做好线下授课和线上授课两手准备,各开课单位组织任课教师以线下授课为主进行授课,因疫情防控不能来校的学生、教师所涉及的教学班,可通过各类网络教学平台或即时通讯工具实施混合式授课或在线授课。为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下课程教学的顺利实施,现组织确定各个教学班的师生初步联系方式和教学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师生初步联系方式的确定和填写

为便于教师、助教和选课学生建立初步的联系,用于教师发布与本教学班后续教学相关的通知,建议每个教学班建立一个QQ群,班级规模过大超出正常QQ群容量的,也可建立几个QQ群或公布一个公共邮箱(含密码)。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和助教商定,并填入“初步联系方式和教学方式采集表”(见附件)的“C”列。

选课学生来自多个院系的课程以及面向新生开设的课程,必须提供初步联系方式。选课规模甚小的专业课程,师生之间确定已有联系方式的,可以在表格C列中标记为“无需提供”。

二、教学方式的确定和填写

各教学班确定教学方式的指导建议如下:

(一)  师生均在校情况下的教学方式

师生均可到校的教学班进行线下授课,按照学校校历,老生于9月7日开始授课,新生于入学教育结束后开始授课(9月14日)。师生进入教学楼和教室后的个人卫生防护措施按照防疫工作的要求执行。

(二)  教师无法到校情况下的教学方式

当任课教师(含本国教师和外教)因疫情防控无法来校授课时,该教学班可采用在线授课模式,该班级的第一堂课需在教室内进行,由学院安排其他教师或课程助教,向学生说明情况,组织学生加入课程群,指导学生加入和测试相关的在线学习平台,之后的节次按照原上课时间进行线上教学。

(三)  学生无法到校情况下的教学方式

当教学班内大部分甚至全部学生都无法到校时(例如对留学生开设的课程),该教学班可采用在线授课模式。

当教学班内少量学生无法到校时,该教学班可采用线下授课模式,同时教师和助教应做好对未到校学生的在线教学,具体形式可采用课堂直播、录播等,并借助相关的教学平台提供课程资料和答疑指导。如需在教室内获得直播设备和培训服务,请在附件“初步联系方式和教学方式采集表”的“F”列(是否需要在教室内提供直播设备)一栏中填写“是”。如果教师和助教能够通过已有的技术条件解决该问题,则该栏无需填写。

(四)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授课安排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进行线下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其中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纳入在校生管理;自行解决住宿的学生,要纳入校园防控体系,具体掌握校外住宿地点及往返学校方式,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提倡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需要周末来校上课的,要纳入校园防控体系,具体掌握校外住宿地点及往返学校方式,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五)  教学方式相关信息的填写

任课教师和助教确定教学方式后,填入“初步联系方式和教学方式采集表”(见附件)的“D”列,可以填写“线下教学”、“混合式教学”或“在线教学”。如果教学过程中需要使用有关网络教学平台,请标注在“E”列,以便学校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1) BB网络教学平台(由教务部提供技术支持)

(2) 畅课网络教学平台(由教务部提供技术支持)

(3) 爱课程网SPOC(由教务部提供技术支持)

(4) 雨课堂(由信息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5) 其他院系自建的网站(由各开课院系提供技术支持)

(6) 依托已有的MOOC,以及微信群、QQ群等其它即时通讯工具、软件、平台等。

三、时间安排

8月31日下班前,请课程承担单位汇总任课教师填写的信息,发送至教务部联系人。

9月2日,教务部将在学校信息门户统一公布各个教学班的初步联系方式,供全校学生查看和使用,建立师生的联系。学生因条件所限不便登录学校信息门户查看的,请学生所在院系通过其他方式转发给学生。开课单位标记为“无需提供”的课程,如有学生咨询教师的联系方式,由开课单位负责告知。

9月5日下班前,选择了线上教学或混合式教学的教学班,任课教师和助教要通过事先确定的联系方式,发布本课程的教学方案供学生了解和准备。

四、教学管理相关说明

(一)  教师如实施全部或部分在线教学,当发起需要学生在线参与的直播、练习、音视频会议等活动时,应在原课表限定的时间内实施,以免造成不同课程之间的冲突。

(二)  学生的选课结果和最终获得课程成绩的权限,以教务系统中的选课结果为准。学生参与在线学习与否,不作为选课、退课的依据。

(三)  对于同一教学班内兼有线下学习和在线学习情况的,任课教师要充分考虑因不同学习方式下的学习效果差异,加强辅导,避免出现学生单纯因为学习方式而造成考核成绩差异。

(四)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社会实践和参观考察活动。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确需开展的专业实习、教育实习等,需要纳入校园防控体系,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校外实习应尽量集中安排住宿,具体掌握校外住宿地点及往返学校方式。

(五)  对于上学期应开未开的课程,尤其是高度依赖线下教学条件的实验、实践类课程,在不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情况下,可考虑在周末增开节次的方式,尽早安排学生完成修读。其他课程也应在保障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将教学进度适当前移。

(六)  按照教育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体育工作的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好课内外体育活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

(七)  因疫情防控而造成的授课方式变动和停调课等,不计入院系的停调课次数。

(八)  如果秋冬季节疫情发生变化,相应的教学班可随时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转换为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甚至完全的线上授课。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嘉钰  wangjybnu@163.com

附件:各教学班的初步联系方式和远程教学方式采集表(从学校信息门户下载)

 

 

教务部

2020年 8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