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师教综合〔2024〕44号
关于2024届毕业年级体质健康测试
最后一次补测的通知
相关培养单位: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学校《加强体育工作实施方案》(师校发[2016]4号)和《关于落实我校加强体育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本科生课外体育锻炼的通知》(见2020级本科生手册),本科生(不含来华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毕业审核时,“体质健康测试”综合成绩达不到50分者,将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学校体育中心依据体质健康测试综合计分办法(附件1)对截止到目前的成绩进行了统计,现将尚未达到毕业标准的2020级本科生补测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安排
四年综合成绩尚未达到50分或有个别年份缺测的2020级本科生(附件2),请务必于6月7日、12日(本周五、下周三)参加补测,测试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测试点如下:
(1)邱季端体育馆115测试室: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肺活量、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
(2)西操场:50米、800米(女)、1000米(男)、引体向上(男)
(3)请先到体育馆内测室内项目,完成所有室内项目后再前往操场测室外项目。测完长跑项目后须上交测试单。
二、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的同学请吃早、午餐,并在餐后半小时以上参加测试。
(2)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测试。
(3)测试前进行十分钟左右的热身准备活动。
(4)学生因病或残障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中心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附件3),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申请者请将申请表于测试日当天交到测试地点电脑终端负责人处。
三、测试纪律
请各培养单位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务必通知学生准时参加,并携带照片清楚的学生卡参加测试(学生卡照片不清楚的请一并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测试严禁替测及其他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其他
学生本人如对以往历次测试成绩有疑问,可向学校体育中心联系人咨询(体育馆113办公室,电话58803441),最终成绩以学校体育中心审核确认的为准。(体测成绩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请注意手机需要在校园网WIFI环境下扫描方可顺利查询)
因“2+2项目”、“3+1项目”等公派境外交流的原因,部分年份未在我校就读的同学,由培养单位出具符合事实情况的说明,经学校体育中心审核同意后,按实际在校年数计算综合体测成绩。在校期间短期公派交流不在校内的,需在归校后参加补测。
教务部、体育中心
2024年6月5日
附件:1.体质健康测试四年综合计分办法
2.尚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名单 [发往学生所在学部(院、系)]
3.《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