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要求,我校将进行2019年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不含留学生、华侨及港澳台学生)以及2015级大四毕业生补测工作,由学校体育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
(1)2018级、2017级、2016级全体学生(不含留学生、华侨及港澳台学生)须于5月11日-19日进行测试。其中,有体育课的同学按体育课上课时间由任课教师带领到测试场地进行测试,没有体育课的同学于5月11日、12日、18日、19日自行到场进行体质健康测试。每天测试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2015级应届毕业生补测:因各种原因造成需要补测的同学,请自行安排时间参加补测。2015级应届毕业生可通过《2015级毕业生体测通过名单》(附件1)查询本人体测通过情况。
注:1.所有学生需携带照片清楚的学生卡测试,如学生卡照片不清楚请一并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
2. 学生毕业时,四年测试综合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
2.测试地点与测试内容
(1)邱季端体育馆二层北侧: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肺活量、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
(2)东操场:50米、800米(女)、1000米(男)、引体向上(男)
注:体育馆内测室内项目,完成所有室内项目后再前往操场测室外项目。测完长跑项目后须上交测试单。
3.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的同学请一定要吃早餐,餐后半小时参加测试。
(2)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测试。
(3)测试前做几节相应的准备活动。
(4)测试过程中如需重新测试项目,须在原机器上进行补测。
(5)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规定,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体测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每年度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6)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附件2),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申请者请将申请表于测试日当天交到测试地点电脑终端负责人处。
(7)有关体质健康标准简介、测试项目说明及评分方法见附件3。
4.测试纪律
请各部、院系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务必通知学生准时参加,并携带校园卡(照片必须清晰)。测试严禁替测或其他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5.体质健康测试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由于新增加部分体质测试仪器,测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4。
6.答疑
为了方便大家咨询,发送问题至邮箱lejia@bnu.edu.cn,或前往体育馆138办公室问询。
附件:
1:2015级毕业生体测通过名单
2: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
3:体质健康标准简介、测试项目说明及评分方法
4: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生体质测试注意事项
体育中心、教务部(研究生院)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