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综合〔2023〕44号
各学部(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北京校区推荐2020级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2021〕2号)(附件1)的要求,现就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复核个人信息
请各学部(院、系)通知所辖2020级本科生于6月30日前,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查看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修读专业等学籍关键信息。如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在本学期内联系教务部学籍管理部门及时履行更正手续,以免影响后续推免数据上传。
二、推荐单位准备工作
1.请负责推荐的各相关单位,设立本单位推免工作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单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含综合成绩评价细则)和《2023年度推荐工作方案》的制定,以及本单位推荐工作的统筹组织、实施选拔、推荐结果报送等具体工作。
2.各相关推荐单位应在推免工作小组领导下,依照教育部和学校关于推免生遴选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培养实际情况,参照附件3模板的样例,制定本单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和《2023年度推荐工作方案》。确保规范开展推荐工作,严格依规落实推荐程序,公正透明公布推荐结果。
3.在经集体讨论、广征意见、单位公示等程序后,请将确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成员构成情况表》(附件2)、《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和《2023年度推荐工作方案》(附件3)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于7月7日17:00前报送教务部审核备案。
三、确定在籍学生人数
请各推荐单位统计本学期末的2020级各专业在籍本科生人数。其中,不含旁听生、进修生、交换生、双培生等非正式在籍学生;不含来华留学生;不含公费教育师范生;不含因参军入伍,尚未复员退伍的学生;不含高考时以高水平艺术团项目方式录取的学生;不含因个人原因休学,尚未复学的学生;不含2022年9月1日后降入2020级的学生。
以下情况的学生单独统计:2020级因公派交换休学,尚未复学的学生;以高水平艺术团项目方式招生入学的学生;已经复学,或将会复学到2020级的复员退伍学生。
请参照《2020级本科学生人数统计表》(附件4)复核学生人数数据。如有异议请与教务部联系人沟通、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将人数数据填写在《2020级本科学生人数确认单》(附件5),并于7月7日17:00前将签章后的确认单提交教务部。经教务部学籍管理部门复核后,该数据将作为学校分配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的计算依据。
四、特别说明
1.综合考虑疫情影响的因素,《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十一条第7款中,关于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的要求在本年度推免工作中不作考察。
2.学生须满足《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十一条第3款中,关于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因故未参加学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成绩未达到要求的学生,请关注《本科生大学外语课程和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认定管理办法》(师教培养〔2020〕109号)(附件6),参加相关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一定水平可申请认定通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申请认定的截止时间为8月20日,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教务部(秋季学期开学后补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
蔡老师,58809264; 戚老师, 58807991; jwc@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111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成员构成情况表》
3.《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和《2023年度推荐工作方案》样例
4.《2020级本科学生人数统计表》(发往学部院系)
5.《2020级本科学生人数确认单》
6.《本科生大学外语课程和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认定管理办法》
教务部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