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费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阅读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教综合202380

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

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费缴费的通知

各学部(院、系)及相关学生

依据的规定,为确保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教学、修读、考核、成绩记载、成绩认定、学位授予等教学环节的管理,现将本学期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修读费的缴费工作如下安排

一、缴费对象

各年级获得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修读资格的,且本学期选修专业课程在籍在校,以下简称为在校生;20222023继续辅修专业课程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往届

二、缴费标准

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修读,仍采取交费修读的方式学生收费标准为:

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学分)

汉语言文学、传播学、历史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教育学、学前教育、法学

80

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心理学

100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化学、天文学、环境科学

130

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物理学、地理信息科学、资源环境科学、人工智能

150

留学生收费标准为:

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学分)

汉语言文学、传播学、历史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法学、教育学、学前教育、法学汉语言、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

300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化学、天文学、环境科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地理信息科学、资源环境科学、物理学、人工智能

500

交费金额 = 学期辅修选课学分×收费标准

三、缴费安排

1.交费时间:20231013日~1231

2.交费金额确认

(1)在校生

前往所本科教务办公室领取《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费缴费通知书(附件一)核对选修课程及应交金额是否与通知书所列内容一致

《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费缴费通知书》上所列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与实际选择课程情况不符,请先到教务部联系人处确认情况,确认结果无误后再完成网上交费。

(2)往届生

完成办理旁听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手续的往届生,携带列有旁听课程《旁听课程申请表》,到教务部联系人处确认应交金额。

3.交费方式:

(1)在校生

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校园卡服务平台进行缴费。如使用中行转账支付方式,需确认与本人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内余额不少于应交辅修课程修读费的金额

A.手机端:北京师范大学微信门户(企业号),选择校园卡服务平台,点击“待缴费”图标。

B.电脑端:登录“校园卡服务平台”(http://card.bnu.edu.cn),点击“待缴费”图标。

(2)往届

登录“北京师范大学通用缴费平台”(http://wszf.bnu.edu.cn/publish/),用户名为本科学号,密码为姓名全拼(第一字母大写)+身份证号后六位,完成交费。

4.申请延期交费:

因特殊情况不能在缴费期内完成费者填写《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费延期交纳申请书》(附件五说明迟交原因、预订补交学期,教务部联系人处递交延期交费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交费。

四、重要提示

1.修读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并已本学期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应在缴费内完成的交纳

2.在缴费期结束后未按时交纳本学期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修读,或未获准延期交费者,停止下学期的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选课资格。对其未交纳的修读费所对应的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成绩不予认定。

3.对在缴费期结束后未按时交纳本学期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修读费,或未获准延期交费,有往期欠费未交者,将停止其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修读资格。并继续向其收缴所欠费用,其欠费情况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4.2023毕业年届开始不再单独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标注在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上。修读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2020预计毕业本科生,务必在缴费期内完成本期修读费,欠费的交纳以免影响辅修(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修读结果的审核,或授予辅修学士学位结果审核。


联系人:老师 58809264 主楼A区111


附件:

1.《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费缴费通知书》[发往主修学部(院、系)]

2.缴费通知书发放表[发往主修学部(院、系)]

3.辅修选课明细表[发往辅修学部(院、系)]

4.辅修缴费汇总[发往辅修学部(院、系)]

5.辅修专业课程修读费延期交纳申请书》

教务部    

20231012

附件列表

  1. 附件5 辅修课程修读费延期交纳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