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师教培养〔2022〕36号
关于对“宽口径培养”专业本科生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的本科生培养单位及本科学生:
根据《关于宽口径招生院系专业分流的实施要求》『师教通[2005]080号』的规定,本学期将继续对“宽口径培养”专业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工作。
请有尚未分流“宽口径培养”专业学生的教育学部、地理科学学部、生命科学学院、环境学院和艺术与传媒学院,即日起启动“宽口径培养”专业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制定实施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并按本通知安排的日期节点完成专业分流的具体工作。
专业分流工作应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学生自主选择意愿为依据,以为学生未来职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为目的,向学生充分宣讲专业特点,积极引导动员,合理建议,使得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特点和未来职业规划做出最佳的自主选择。
鉴于目前受疫情防控影响,对已返校和尚未返校的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可通过线下与网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培养单位做到通知布置及时、宣讲引导到位、答疑解惑迅速、信息往返留痕、数据报送准确、工作节奏合拍。
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2022年5月10日(含)前各培养单位将《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附件一)在单位网站主页上公示,并将纸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部联系人备案。
2.5月11~13日学部(院、系)向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动员、咨询、引导、建议。
学生填报递交《本科生专业分流申请审批表》(附件二);对由于新冠疫情防控原因而未返校的学生,应通过本人北京师范大学学生邮箱将《本科生专业分流申请审批表》发送至所属培养单位联系人邮箱完成报名。
培养单位应完整归档保存学生报名邮件,打印审批表,填注审核意见,将分流结果填入《学部(院、系)专业分流名单》(附件三)。
3.5月16~18日培养单位将专业分流名单在单位网页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如对专业分流情况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教务部联系人邮箱提交申诉材料的电子版文件。
4.5月19日,培养单位将无异议的最终专业分流结果,分专业填入《学部(院、系)专业分流名单》(一式两份),签署单位意见。将《本科生专业分流申请审批表》、《学部(院、系)专业分流名单》及电子版文件报送教务部联系人。
5.5月20日后,教务部复核专业分流结果,报学校核准。
6.报送材料中所有需要学生签名处,均须学生签字;对因新冠疫情未能返校的学生,待其返校后补签。
对完成专业分流的学生,学校统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学生自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起在分流后的专业完成后续学业。
教务部联系人:戚培德 58807991 jwc@bnu.edu.cn
地址:主楼A区111室
附件:
一、“宽口径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空表)
二、本科生专业分流申请审批表(空表)
三、学部(院、系)专业分流名单(空表)
四、学部(院、系)联系人邮箱列表
教务部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