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3  阅读

师教综合〔2023〕59号

各培养单位: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学期注册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注册对象为202020212022级中国籍普通本科生。

经教务部批准的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内的本科生不必到校注册,休学期满须到校办理复学手续。

外国留学生按照留学生办公室相关要求返校报到。

二、注册时间及办法

根据校历,8月26日为学生注册日。各培养单位应于8月26-28日完成注册工作。

本科生须按时返校,持学生证和校园卡(或身份证)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学籍注册包括电子注册和生证注册,由培养单位学籍负责老师在注册系统中为学生办理电子注册,并在生证当前学期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日期并加盖注册章。

因培养单位安排在外实习或学习、公派赴境外联合培养等特殊原因不能返校的学生,可线上提交注册申请,由培养单位学籍负责老师审核后予以注册,操作指南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学生人数,依据年级、班级等标准,指定注册时间段及地点,合理安排并完成注册工作。

2.电子注册在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服务系统(http://bk.bnu.edu.cn/)的本科生学籍/报到注册模块完成。

3.学生须缴齐本学年各项费用后方能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关手续后予以注册。未按期注册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本科生不能享有在校生的各项权利。

四、未按时注册本科生的处理办法

1.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需以书面形式向培养单位说明情况并申请暂缓注册。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在电子注册系统标注暂缓注册。暂缓注册最长不超过30日(因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缓交学费的,以学校批准的期限为准)。暂缓注册期满后,学生需到培养单位补办注册手续。

2.逾期两周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或超过暂缓注册期限仍未获得注册的,予以退学处理。

联系人:老师(本科学籍 58808884

王老师(技术支持) 58806411

谢老师(财经处学费事务)58807714

附件:

1.线上注册操作指南(限特殊原因不能到校的学生使用)

2.线上注册操作指南(培养单位学籍负责老师使用)

教务部(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2

附件列表

  1. 附件1线上注册操作指南(限特殊原因不能到校的学生使用).pdf
  2. 附件2线上注册操作指南(院系注册工作负责老师使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