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北京市大学生文创设计大赛北京师范大学校内作品征集与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阅读

根据北京市教委公布的《2022年第四届北京市大学生文创设计大赛比赛方案》精神,教务部委托艺术与传媒学院组织第四届北京大学生文创设计大赛校级比赛,开展作品征集与评选活动,选拔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市级比赛。

一、大赛目的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庆祝共青团建团100周年,在青年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通过书写青年学习、成长、奋斗、奉献的青春故事和个人理想,引导青年将个人的成长成才与祖国的繁荣发展结合起来,牢记时代责任,勇于使命担当,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主题与内容

大赛主题1:芳华——我的大学,我的梦

大赛内容:大学是当代大学生最重要的人生阶段。在大学里,大学生挥洒青春,放飞梦想,教室、食堂、图书馆……每一处都见证着我们追逐理想的芳华。请以“芳华——我的大学,我的梦”为题,以文创的形式,设计出符合你心目中的大学生活的文创作品。

大赛主题2:筑梦——遨游环宇,筑梦理想

大赛内容:“神舟、天宫、嫦娥……”不再是神话而是现实。中国航天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中国太空人飞天筑梦迈出一小步,更是千百年来中国人追求梦想的一大步,也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一起奔向未来的飞天筑梦历程。请以“筑梦——遨游环宇,筑梦理想”为题,以文创的形式设计出能够体现时代风采的文创作品。

    三、大赛分组

    本次大赛分为专业组、非专业组和继续教育组:在校全日制本科艺术类专业学生的作品归为专业组,非艺术类专业学生的作品归为非专业组;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作品归为继续教育组(不再区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

四、大赛规则

(一)参赛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所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 大赛规则

北京师范大学校内作品征集完成后,经专家评审评选出校内获奖作品。校内获奖作品由北师大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并统一报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参加市级初赛,进入市级决赛的获奖作品由北京市教委颁发获奖证书。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

() 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赛(网址为bjwenc.cugb.edu.cn,开放时间为6月1日)。个人需登录大赛网站,在报名系统中注册、选择组别,并按照要求提交作品进行报名,北京师范大学竞赛组委会负责审核和评。

   (四)参赛作品的形式要求

1.作品的形式可为手绘图(扫描后提交)、电脑设计效果图或实物照片。设计图尺寸为 A4(210mm×297mm);图片/照片分辨率为300dpi,单张图片/照片不超过3M;格式为JPEG。提交的图片/照片要能体现作品的整体、局部、不同视角、尺寸等效果,每件/套作品提交的图片/照片数量不超过5张。除设计图外,每件作品提交一张缩略图用于网站展示,200*200像素,不超过2M

2.图纸或照片背景不得添加任何装饰图案、参赛人模特照等元素标记,不得标注学校院系、专业、姓名等信息。

3.作品应附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要求在200-300字之间,要包含设计构思、作品寓意及材料工艺介绍,设计说明不得出现在设计图片/照片中。

   (五)参赛人员、作品数量限制条件

同一参赛者参与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件(套)。团队参赛的,同一件(套)作品只填报一次,须在报名系统中列出所有作者的名字并按贡献排序,每件(套)作品的作者不得超过5名,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名。(注意:获奖证书上的作者、指导教师的姓名和顺序将按照报名系统中的填报信息确定)。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为专业组、非专业组和继续教育组。在校全日制本科艺术类专业学生的作品归为专业组,非艺术类专业学生的作品归为非专业组;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作品归为继续教育组。

每组各评选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入围奖若干。所有奖项颁发获奖证书,不设奖金。各组荣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由北京师范大学竞赛组委会统一报送参加市级决赛。

六、参赛须知

1.作品要具有创新性,要体现知识、艺术、技术等方面的融合,创意要符合大赛主题;

2.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对所提交的作品负全部责任。参赛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如有侵犯他人版权、一稿多投等行为发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和所获奖项,并向参赛者所在院系通报。

3.参赛者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获奖者未在限定时间内提交作品或对组委会通知未做回应,则视为放弃。

4.参赛者务必保留好作品源文件,所有报送参赛作品既不退还。

5.组委会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日程安排

校内参赛网络报名与提交截止日期:2022年9月10

校内评审时间:20229月中旬

校内获奖公示:20229月下旬

八、竞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606

    电话:010-58809677;13605350306

    邮箱:1040790333@qq.com

    联系人:李嫣、杨晨


教务部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26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