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及校内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阅读


师教培养〔2021〕55 号


各部院系: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附件1)要求,我校现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及校内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中的一类,依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规定开展课程推荐认定工作。本次教育部拟认定360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范围包括经济类等(详见附件2)。每部院系限报1项。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实验课程等。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报推荐原则

1. 质量为本。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2. 分类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

3. 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4. 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三、申报条件

1. 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经过2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2. 应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3. 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 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5. 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6. 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课程所属高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

7. 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 实验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9. 需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 (2020 版)》(附件3)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10. 2021年7月24 日起,在“实验空间”向社会开放共享课程。

三、时间安排

1. 4月30日前,反馈申报意向,将课程名称、所属课程分类、课程负责人姓名及手机号等信息发送至教务部联系人邮箱。

2. 5月14日前,各部院系内部遴选不超过1门课程,将申报书(附件4)、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电子版(技术要求见附件6)报送至教务部。(申报书中的政治审查、学术评价意见在校内遴选阶段不必提供)

3. 5月24日前,教务部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形式审查,聘请专家开展校内遴选并公示遴选结果。

4. 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推荐资格的课程负责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的要求,在教务部统一组织下,进行材料完善、提交等工作。

四、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教育部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资格。

联系人:

冉老师 办公电话:58802410 邮箱:ranlinan@bnu.edu.cn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

2.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3. 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0版)

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二批)

5. 北京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

6. 第二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教务部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doc
  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rar
  3. 附件3-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0版).pdf
  4. 附件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
  5. 附件6-第二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pdf
  6. 附件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