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及校内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阅读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 号)(附件1)要求,我校现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及校内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三)分类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

(四)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类型、地域分布和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学校结构、区域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工作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中的一类,依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规定开展课程推荐认定工作。本次教育部拟认定500门左右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不限专业,详见《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每部院系限报1项。

(一)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申报条件

1.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经过2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2.应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3.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5.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6.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课程所属高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鼓励课程高校享有独立软件著作权,以便于持续在线开放共享与升级维护。

7.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网络安全责任主体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9.需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2 版)》https://www.ilab-x.com/declare/wiki/v2#1-1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相关要求可在实验空间首页查看)。

10.实验空间将于 2024 年 2 月 5 日起向社会开放共享申报课程,开展网络用户使用评价。

四、时间安排

1. 12月4日前,反馈申报意向,将课程名称、所属课程分类、课程负责人姓名及手机号等信息发送至教务部联系人邮箱。

2. 1218-19日:各部院系内部遴选不超过1门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三批)(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电子版(技术要求见附件5)报送至教务部,教务部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形式审查。(申报书中的政治审查、学术评价意见在校内遴选阶段不必提供)

3. 12月20-22日:聘请专家开展校内遴选。

4. 1222-26日:公示遴选结果。

5. 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推荐资格的课程负责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的要求,在教务部统一组织下,进行材料完善、提交等工作。

五、认定后管理

根据《实施意见》,教育部将完善一流课程退出机制,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实施动态管理。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包括前两批已认定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其间,应按照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教育部将建设信息平台,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有效期满后,教育部将对课程进行阶段性审核。

联系人:董佳      办公电话:58802410

                 邮箱:dongjia11618@bn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 号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4.北京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

5.第三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教务部

2023年121


附件列表

  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 附件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pdf
  3. 附件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三批).docx
  4.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doc
  5. 附件5:第三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docx
  6.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