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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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附件1)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对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请各培养单位填写“2023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2),于2023年12月25日前提交电子版总结至教务部联系人。
联系人:董佳
联系电话:58802410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 2023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2. 2023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教务部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