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20〕162号
各部院系:
根据教育部对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相关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对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请各部院系填写“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含“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21年1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至教务部。
二、报送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总结
1、工作总结: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总结,应包含设备购置、房屋修缮的成果,以及对于本科实验、实践教学的推动作用。
2、照片:5-6张能反映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成果的jpg格式照片,每张照片均需以图注命名。涉及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的方面,需要提供实施前后的对比照片,涉及仪器设备购置方面,需提供仪器设备图片。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1月5日前提交电子版至教务部。
三、报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
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
冉莉楠
联系电话:58802410 电子邮件:ranlinan@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207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空表)
教务部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