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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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教培养〔2022〕5号
各部院系:
根据教育部对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相关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附件1)要求,对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请各部院系填写“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2),于2021年1月19日前提交电子版至教务部。
二、报送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总结
1、工作总结: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总结,应包含设备购置、房屋修缮的成果,以及对于本科实验、实践教学的推动作用。
2、照片:5-6张能反映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成果的jpg格式照片,每张照片均需以图注命名。涉及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的方面,需要提供实施前后的对比照片,涉及仪器设备购置方面,需提供仪器设备图片。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1月13日前提交电子版至教务部。
联系人:
冉莉楠
联系电话:58802410 电子邮件:ranlinan@bnu.edu.cn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 2021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2.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空表)
教务部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