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通[ 2018 ] 079 号
各部院系:
为贯彻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市教委《关于2017年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结题和征集遴选2018年项目的通知》(附件1)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18年 “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申报和2017年度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1. 工作内容
本项目采用高校-企业“双导师”制,遴选优秀学生进入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器、风投机构等创业实践场所,以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将人才培养与创业教育相结合。
2. 工作要求
(1)项目申报主要采取学生、校内外导师共同参与的形式进行。项目名称应与毕业论文题目相关,且项目校内指导教师应为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校外导师最多可以指导3名学生。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仅限2019届本科毕业生,每项1-3人,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毕业设计(论文)纳入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统一管理。鼓励在国创(创业)项目的基础上申报本项目。
(2)本年度,我校“计划”项目名额不超过50项。
(3) “计划”项目经费标准为理工类2万元/项.年、文科类1万元/项.年(实际经费额度以市教委评选结果为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校外指导教师酬金,以及高效向校外创业孵化器、创业型企业购买服务。
3. 工作安排
9月4日前,部院系组织项目组申报,并将汇总后的“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 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
9月7日前,学校组织项目校内遴选。入选项目组登陆网络申报系统http://bjgxspxt.bjedu.cn填写申报书(样表见附件3),完成项目申报(用户名为校内导师手机号,初始密码为666666)。填报截止日期9月20日(逾期系统关闭将不能填报)。
二、 2017年度项目结项工作
部院系、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运行、经费使用等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把握立项项目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生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需经校内外双导师在系统平台上签署学术意见,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管理员提交、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方可由学校管理员打印证书。指导教师需负责对平台上提交论文的学术诚信及质量标准审核。
原则上学校和合作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学生、教师、项目名称等项目信息。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个别信息,并请于2018年7月17日(周二)前提交情况说明和变更理由至教务处,教务处报市教委批准后,予以变更。
校内外导师完成系统填报及评语填写后也同时获得论文指导教师的结题证书。证书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只有一次为学生打印证书的机会。打印后的证书请妥善保管。
联系人:冉莉楠 办公电话:58802410 主楼A103 电子邮件:ranlinan@bnu.edu.cn
附件1 北京市教委“关于2017年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结题和征集遴选2018年项目的通知”
附件2 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3 网上填报内容样表
教务处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