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外国语免修条件
(一)英语
1.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统考(英语一)成绩达75分及以上或(英语二)成绩达85分及以上者。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600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3.雅思考试6.5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4.托福考试96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5.GRE verbal成绩156分及以上,writing 4分及以上者(成绩五年内有效)。
6.PETS5级75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7.GMAT600分及以上者(成绩五年内有效)。
8.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及以上者。
9.在教育部认定的国外高等院校获得学位或者修读课程满一年并获得相应学分的。
10.多邻国考试110分及以上(成绩两年内有效)。
11.剑桥领思考试179分及以上(成绩两年内有效)。
(二)其他一外语种
1.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统考)成绩达75分及以上者。
2.本科或硕士阶段为相应的外语专业,现攻读其他专业的更高学位。
3.在教育部认定的国外高等院校获得学位或者修读课程满一年并获得相应学分的。
4.日本语通过日本国国际日语水平考试一级,或者通过国内专业日语水平考试八级。
5.相应语种的全国等级证书(需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院认定)。
(三)执行该免修条件的培养单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培养单位 |
类别名称 |
学习方式 |
培养地点 |
法学院 |
法律硕士 |
全日制 |
北京 |
社会学院 |
社会工作硕士 |
全日制 |
北京 |
教育学部 |
教育硕士 |
全日制 |
北京 |
体育与运动学院 |
体育硕士 |
全日制 |
北京 |
汉语文化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全日制 |
北京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全日制 |
北京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硕士 |
非全日制 |
北京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艺术硕士 |
全日制 |
北京 |
(四)不执行该免修条件的培养单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培养单位 |
类别名称 |
学习方式 |
培养地点 |
统计学院 |
应用统计硕士 |
全日制 |
北京 |
心理学部 |
应用心理硕士 |
非全日制 |
北京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翻译硕士 |
全日制 |
北京 |
政府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硕士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北京 |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
公共管理硕士 |
非全日制 |
北京 |
二、免修申请
1.符合免修第1条者可自动获得相应培养方案规定的外国语学分。
2.符合其他条件的申请者,按以下程序申请:
(1)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第2周。
(2)申请要求:持“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见附件1)”和相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所在培养单位专业硕士教务秘书处审核。
符合其他一外语种第5条的研究生,需持证明材料原件及“研究生英语免修认定申请表(附件2)”至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公共外语教学研究部认定后(后主楼1002,张老师,58808147),将“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研究生英语免修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送至所在培养单位专业硕士教务秘书处审核。
三、审核申请
各培养单位专业硕士教务秘书将申请者的《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及相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收齐,并填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国语免修汇总表》(见附件2)后交至教务部培养办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获得相应培养方案规定的外国语学分,请在学期末在“研究生系统”进行成绩查询。
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理。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教务部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