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包含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及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非通用语种人才。
一、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重点资助国别区域和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申请时应为我校应届本科生、应届硕士研究生(最后一年在读)。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应届本科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二)选拔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4.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二、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申请时应为我校应届本科生、应届硕士研究生(最后一年在读)。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应届本科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最后一年在读)。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5.本科插班生3-12个月。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应为我校四年制本科二、三年级在校生(如五年制本科,四年级可以申请);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二)选拔对象
非通用语种人才
主要支持除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可选派以下几类人员。
1.选派非通用语种在读本科生/研究生赴国外插班学习或联合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各校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统筹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和全额资助等渠道,研究制定各校相关语种本科插班生指导性选派计划,由学校统筹选拔推荐。
2.择优遴选非通用语种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3.按照学生自愿、择优遴选、按需派出的原则,支持有关高校选派一批国家亟需但国内暂不能自主培养的非通用语种学生,身份一般为本科生或研究生,专业为英语或其他相近语种,赴国外进行非通用语种的强化学习或攻读学位。
4.选派拟作为师资培养的非通用语种在校生,赴国外插班学习或联合培养;选派拟作为师资培养的非通用语种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5.针对国家亟需但国内暂无法自主培养的语种,支持相关高校根据实际需要从优秀在外自费生中选拔学生赴国外攻读学位或进行强化学习。
6.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在职人员,特别是外交外事人员,支持其按需选派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学位。
非通用语种师资
1.支持高校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师培养,选派从事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教师赴国外研修、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2.支持高校英语或其他相关语种专业教师,赴国外进行非通用语种专业研修或攻读非通用语种专业学位。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须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纳入互换奖学金者还应符合各互换奖学金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四、申请受理
1. 申请人须于2022年3月15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校内申请,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填写“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或“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申请提交后打印申请表提交纸质版至所在院系审核。申请人所在院系须于2022年3月20日17:00前审核学生申请,并将学生申请表及院系推荐一览表提交至教务部(主楼A209),纸质材料均需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章。学校预计在3月22日前公示,公示后,正式候选人须于2022年3月3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2.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
3.学生需在3月31日按照以下顺序整理纸质版材料一套提交至主楼A209做网上接收
(1)本科生类申请材料及说明
(2)研究生类申请材料及说明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