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4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阅读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有关时间安排如下:

一、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

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可根据实际需求推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我校至多可推荐3名人选,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我校至多可推荐3名人选,院系推荐时应做好类别名额分配,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总推荐人数不得超出3人。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3.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二、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在读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在读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我校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学生(针对第二类申请人,学校推荐公函需做特别说明),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并在外语水平一栏中外语语种请选择“俄语”,达标方式请选择“参加培训部培训合格”;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四、选拔流程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在2023年11月8日前,登陆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申请人)、本科学籍系统(本科生申请人),在培养应用-国家公派项目申请模块,填报校内申请,按以下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并提交至院系审核:

1.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填写“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2.材料上传说明(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其中1.2项材料校内申请时暂不提供,其他材料请按需提交至系统要求材料处,没有上传口的请提交至其他材料处。

项目要求为必传材料的必须提供。

3.申请提交后,学生需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院系,取得培养单位推荐意见。

申请人所在院系须在11月10日前审核学生申请,并将《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及《单位推荐一览表》(院系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可在学校审核界面下载打印)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两份表格均需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三)学校审核学生申请材料,预计在11月12日左右公示。

(四)公示后的正式候选人于2023年11月17日12:00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并提交。11月17日下午,到教务部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套。

11月30日前,申请人填报完俄方网站后,通过电子邮件将“附件2-2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仅须提交EXCEL版) ”发送至jwbhz@bnu.edu.cn,学校汇总后统一提交基金委。

注意:信息表中的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一项务必按要求填写完整。请务必按表格

内要求准确填写,提交的俄方网站注册码регистрационный номер 需准确无误(且数字或字母中间无空格)。

申请人在《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中的留学期限、留学专业必须与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的留学期限、留学专业保持一致。

以上说明仅供参考。

(五)教务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对外联络及评审录取

申请人在2023年12月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学校和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学校和基金委不接收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4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

俄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学校和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

六、咨询方式

校内申请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820

电子邮件:jwbhz@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1

北京师范大学

教务部(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列表

  1. 项目申请附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