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项目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阅读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英联邦、欧洲与国际基金会(Cambridge Commonwealth, European and International Trust,以下简称剑桥基金会)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剑桥大学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协议名额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人/年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个月,硕博连读申请人最长可为48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12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剑桥大学开设博士课程的专业领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剑桥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金融硕士(MFin)以外的专业领域

4.资助内容

全部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剑桥基金会平均分担,包括: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

如博士阶段学习期限需超过3 年,可另申请相当于一个学期(3 个月)的生活费补助。是否提供这一额外生活费补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剑桥基金会共同确定。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优秀在读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优秀在读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7. 申请人须已达到剑桥大学对相关学术能力与外语水平的入学要求,并已获得剑桥大学正式入学通知。

三、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2023 年3 月10 日前,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向剑桥大学提交申请并取得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程序及截止日期以外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对外联系时, 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请注明申请“ CSC Cambridge Scholarship”;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请注明申请“CSC Cambridge Masters Scholarship”。

(一)拟申报此项目的学生请于3月20日前登陆信息门户-本科生学籍系统-培养应用-国家公派项目申请模块,填报校内申请。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

(二)按照附件一和附件二要求(第3项及以后)上传项目申请材料,具体上传要求如下: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第3项国内导师推荐信提交至系统“国内导师推荐信”处;

第4项入学通知书提交至系统“邀请函”处;

第5项学习计划(外文)提交至系统“研修计划”处;

第6项国外导师简历提交至系统“国外导师简历”处;

第8项两份专家推荐信提交至系统“专家推荐信”处;

第9项外语水平证明提交至系统“外语水平证明”处;

其他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份材料后,提交至系统“其他材料”处。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3项邀请信提交至系统“邀请函”处;

第4项学习计划(外文)提交至系统“研修计划”处;

第7项外语水平证明提交至系统“外语水平证明”处;

其他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份材料后,提交至系统“其他材料”处。

 

申请提交后,学生需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院系,取得培养单位推荐意见。

(三)申请人所在院系须在3月24日前审核学生申请,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并将《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及《单位推荐一览表》(院系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可在学校审核界面下载打印)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两份表格均需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四)学校审核学生申请材料,预计在3月27日左右公示。

(五)公示后的正式候选人需在3月31日之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系统并上传、打印申请材料。

(六)教务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四、评审及派出

评审和录取按照《2023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及项目简章执行。

被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820

电子邮件:jwbhz@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1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

2023年3月8日  


附件列表

  1. 620058-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一.pdf
  2. 620058-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