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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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国别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更好为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通过“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1、本计划可由申请人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详细选派类别、人选条件及资助内容详见附件一通知,拟申请人需在3月5日前填报研究生管理系统,经院系推选,校内公示后,于3月20日-3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完成申报。未经过校内推选的申请人不予接收。
2、本计划亦可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的方式选派。有意申请的院系,需在12月31日将项目申请书(附件二)、本单位与国外院校签署的校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提交至教务部培养办公室(主楼A209),学校评审后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及选派计划,具体项目设计内容详见通知(附件一)
二、校内联系方式
张老师,010-58802820,主楼A209.
教务部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