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从国内高校日语、日本文化专业在校生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招生规模
不超过6人。日方面向全球选拔,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录取。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不超过12个月
3.选派专业
日语、日本文化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日语、日本文化专业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1993年4月2日至2005年4月1日间出生者。
5.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拟申报此项目的学生请于2月14日前登陆信息门户-本科学籍系统,在培养应用-国家公派项目申请模块,填报校内申请。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
(二)按照《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3-6项)上传项目申请材料,具体上传要求如下:
第3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系统邀请函处;
第4项成绩单提交至外语水平处;
第5项在读证明提交至其他材料处;
第6项学习计划提交至研修计划处,请注意上传系统前需所在院系审核并盖章确认。
申请提交后,学生需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本科生类)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院系,取得培养单位推荐意见。
(三)申请人所在院系须在2月17日前审核学生申请,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并将《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本科生类)申请表》及《单位推荐一览表》(院系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可在学校审核界面下载打印)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两份表格均需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四)学校审核学生申请材料,预计在2月20日左右公示。
(五)公示后的正式候选人需完成以下工作:
1、2月24日之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附件1《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上传、打印申请材料。
2、按照附件2《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日本语、日本文化研修生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电子版按照要求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jwbhz@bnu.edu.cn,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准备提交至教务部。
相关材料专业表格请参考附件3.
(六)教务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四、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日方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
日方根据申请人填报的留学志愿协助落实留学单位。
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820
电子邮件:jwbhz@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1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