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4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阅读

各培养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招生规模

不超过110人。

2.选派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选派领域

优先支持赴日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领域从事研究活动

4.留学及资助期限

留学期限:预科(日方称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正式生课程。

(1)预科期限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如须有预科,日方将对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资助、对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资助。

(2)正式生期限按日方院校相应学科的标准学制确定。

5.资助内容

日方提供留学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1)如有预科,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入学考试后方可继续申请享受博士课程资助。

(2)预科期限内未正式进入博士课程人员,所有资助终止,须即自行回国。

(3)留学期限内无法取得学位人员,日方不再给予回国机票资助。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应为我校优秀在读应届硕士研究生并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6.1989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8.本科及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CGPA)不低于80分(百分制)且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分(四分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本科成绩单上无此类信息,需额外开具,证明材料需作为成绩单的附加材料一起上传。

9.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拟申报此项目的学生请于4月24日前登陆信息门户-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应用-国家公派项目申请模块,填报校内申请。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填写“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二)按照《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3-13项)上传项目申请材料,具体上传要求如下:

第3-5项提交至其他材料处;

第7项提交至系统邀请函处;

第8-9,12-13项提交至研修计划处;

第10项提交至外语水平证明处;

第11项提交至国外导师简历处。

申请提交后,学生需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院系,取得培养单位推荐意见。

(三)申请人所在院系须在4月26日前审核学生申请,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并将《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及《单位推荐一览表》(院系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可在学校审核界面下载打印)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两份表格均需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四)学校审核学生申请材料,预计在4月28日左右公示。

(五)公示后的正式候选人需完成以下工作:

1、5月4日之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附件1《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上传、打印申请材料。

2、按照附件2《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电子版按照要求提交至留学基金委并抄送jwbhz@bnu.edu.cn,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准备提交至。

相关材料专业表格请参考附件3.

(六)教务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四、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具体以通知为准)。

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留学候选人根据通知将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五、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及日方审核后的对外联系材料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在日方要求的时限内(一般为当年9月下旬)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凡未按时提交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留学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

六、日语培训

根据要求,留学候选人须参加在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设立在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留日预校)举行的日语培训,该培训分三个阶段,最长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留学候选人自理。具体事宜由留日预校另行通知。

候选人在收到“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后务必提前做好国内学习、工作安排。

(1)将根据当年日方确定的标准从具有日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JLPT达到一级(N1)的留学候选人中差额选拔一部分留学候选人为提前赴日人员。提前赴日人员在完成2023年7-8月第三阶段的专业日语培训后,可于2024年4月派出。

(2)留日预校将组织提前赴日人员以外的留学候选人进行日语免修测试,确定相关人员的培训学时。提前赴日人员以外留学候选人的派出时间为2024年9月或10月。

留学候选人(包括提前赴日人员)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派出。

七、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员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2024年4月或9、10月。

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820

电子邮件:jwbhz@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1


附件

1.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2.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3.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