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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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将开展一轮项目补充申报,并调整获批项目人员申报时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2020年创新项目补充实施办法(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补充申报。
二、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于4月20日前提交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申报材料不予受理)至教务部培养办公室(主楼A209,张老师,010-58802820)。
三、为确保获批项目人员及时派出,2020年人员申报时间统一调整为2020年5月20-25日(第一批)和2020年10月20-25日(第二批)。请各单位据此做好人员选拔推荐和网申工作,并分别于5月30日和10月30日前提交被推荐人员名单等材料。
四、其它有关事宜请按 2020 年 创新项目实施办法 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创新项目工作组
联系电话:010-66093974/66093556
Email:cxxm@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邮编:100044
附件: 1. 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补充实施办法 、2020年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