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工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
二、项目简章
2023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192)
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193)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应为我校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在校生身份),最迟须于2022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6.1988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将予以优先。
(1)英语或日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参加雅思、托福、日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JLPT达到一级(N1),J-TEST达到A级。
8.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四、申请办法
1、拟申请该项目的申请人,需在3月20日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s.graduate.bnu.edu.cn/)选择“研究生培养”—“国际交流”—“国家公派项目申请”,填写校内申请。“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申请提交后打印北京师范大学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类)纸质版并请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2、3月23日11:00前,学生所在院系审核学生申请,并将北京师范大学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类)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的院系推荐一览表提交至主楼A209,张老师处.
3、学校预计在3月25日前公示。
4、公示后的校内申请人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2年3月31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对外联系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5、2022年4月1日,学生到主楼A209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
五、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留学候选人根据通知将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附件:1.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简章
2.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简章
3.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4.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5.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