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一、拟申请该项目的同学,需按以下流程完成申报程序:
1、6月23日11:00前,研究生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ss.graduate.bnu.edu.cn/)选择“研究生培养”—“国际交流”—“国家公派项目申请”,填写校内申请。申请项目名称请选择“其他合作奖学金项目”,项目名称请填写“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系统中暂未取得的材料可暂不上传。
本科生申请人请填写附件一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并将此表及基金委要求的申请材料以电子版的方式发送到所在院系进行申请。
2、6月24日11:00前,学生所在院系审核学生申请,研究生需并将拟推选人员提交到“学校审核”状态,同时提交单位推荐一览表电子版。本科生推选单位需填写附件二“培养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此表及学生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yujingzhang@bnu.edu.cn
涉及导师、领导签字的均可采用电子签名或邮件截图代替,院系公章可暂置空。
3、获得学校公示的同学,需在6月30日之前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并按照简章要求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未通过校内推选及公示的同学,视为其自动放弃推选资格。
二、选派计划(详情请点击下载附件三:2020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通知):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至多推荐2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最多推荐2人。
2019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不占用推荐计划名额,具体参考附件四。
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黄玥玢、侯海娜
电话:010-66093933/355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附件: 1.中俄政府奖学金选派简章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