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本计划共有两种申报办法,此通知为“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
一、有关项目制选派模式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2.各单位须于12月10日前将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提交至教务部培养办公室(主楼A209),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协议中/外文扫描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jwbhz@bnu.edu.cn;学校统一上报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的项目和选派计划。
3.国家留学基金委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4.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对执行未满三年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年度总结应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
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二、选派专业
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是一门新型的综合交叉学科,涉及社会科学、人文及自然科学多领域。重点支持“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研究。主要涵盖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历史、法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以及少量与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的理工科专业。
三、选派规模
1.项目申报人数不应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拟出国留学人员之一。
2.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拟申报项目课题的实际需求确定项目选派类别和各类别的选派规模,具体由专家评审后确定。原则上,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应根据获批的项目规模推荐人选,一般不应超额申报。同时,已获批项目确定的留学身份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四、注意事项
1、项目制申报必须基于国内外单位(院校)间已正式签署实质性合作协议。协议中应体现具体合作内容、培养模式和人数等,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信息,且有效期一般应覆盖项目获批后的三年执行期。
2、不接受过期协议、框架性协议、合作办学协议、教授之间的课题组合作协议。
3、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申请书的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为便于整理,各单位请勿使用“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计划”作为本单位申报项目名称。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项目制)
(1)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