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2024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2  阅读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与挪威两国政府达成的一致,双方每年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2023/2024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的遴选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1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个月

3.选派专业

不限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限内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21,600挪威克朗/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选派类别具体条件

联合培养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挪威院校的正式邀请信。

7.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应达到挪方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且需要在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同等条件下,提供符合挪方院校认可的托福/雅思成绩单者,挪方将予优先录取。

三、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拟申报此项目的学生请于2月28日前登陆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在“研究生培养”-“国家公派项目申请”模块,填报校内申请。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填写“挪威互换奖学金”。

(二)按照《附件1.关于准备2023/2024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栏目3-12项)上传项目申请材料,具体上传要求如下:

第7项与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研修学习计划”处;

第9项推荐信提交至“专家推荐信”处;

第10项入学通知书/邀请信提交至“邀请函”

第11项外语水平证明提交至“外语水平证明”处;

第3-6项及8、12项(非必传材料的,如有也可上传),按顺序合并成一份材料后,提交至其他材料处。

申请提交后,学生需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院系,取得培养单位推荐意见。

(三)申请人所在院系须在3月3日前审核学生申请,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并将《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及《单位推荐一览表》(院系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可在学校审核界面下载打印)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两份表格均需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四)学校审核学生申请材料,预计在3月6日左右公示。

(五)公示后的正式候选人需完成以下工作:

1、3月10日之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附件1要求填报系统并上传、打印申请材料。

2、3月11日,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套,并将对外联系材料电子版按照要求命名及扫描,发送至jwbhz@bnu.edu.cn,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准备提交至教务部。

(六)教务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四、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挪方提名,最终录取结果以挪方通知为准。未被挪方录取人员,请推选单位做好申请人的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820

电子邮件:jwbhz@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1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

2023年2月22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关于准备2023-2024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pdf
  2. 附件2.2023-2024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