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所在单位与个人联系渠道)”申请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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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被推荐人基本条件的要求,经过个人申报、院系审核、教务部复核,择优推荐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所在单位与个人联系渠道)申请人,申请人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的人选持有异议,须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教务部(研究生院)提出,并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邮箱: jwbhz@bnu.edu.cn
教务部(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