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校发〔2022〕21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师校发〔2022〕1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三届“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拟评选终身成就奖获得者2人、金质奖章获得者20人,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委员会成员
各本科生、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范围内,推荐评审委员会成员,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1人。
二、推荐候选人
(一) 终身成就奖候选人
被推荐人应符合《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推荐方式包括以下三种:所在单位推荐、5名以上(含5名)教授联名推荐、校友总会推荐。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1人;每位教授可联名推荐1人;校友总会负责组织校友推荐,可推荐不超过4人。
(二) 金质奖章候选人
被推荐人应符合《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推荐方式包括以下四种:所在单位推荐、5名以上(含5名)教授联名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推荐、校友总会推荐。兼有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可推荐2人,仅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可推荐1人;每位教授可联名推荐1人;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推荐专职辅导员,可推荐不超过2人;校友总会负责组织校友推荐,可推荐不超过10人。
三、评选
按照《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推荐名单经学校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初选、校外专家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确定建议奖励人选。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2022年6月22日前向秘书处提交纸质版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表、候选人推荐表、相关佐证材料各1份,同时将上述材料word版和签章后的PDF版发送至wuqiang@bnu.edu.cn。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吴强(教务部,主楼A211)
联系电话:58802408/13041155533
电子邮箱:wuqiang@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