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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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教质量〔2021〕47号
各院(系):
为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教书育人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2021年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评选范围
申报条件及评选范围见《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实施办法》(附件1)。
已获得本项奖励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1.教师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提供近三年主讲课程的课表和学生评教结果,以及所填写的奖励、论文、项目等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2.院(系)审核推荐
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负责审核申报人材料,确保其内容真实。经评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择优推荐候选人1名。承担通识教育课程类必修课程的单位可增加1名候选人。
3.学校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表彰名额及奖励方式
不超过10人。颁发荣誉证书,纳入学校奖励体系。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报送教务部,电子版发送至wuqiang@bn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吴强 58802408 wuqiang@bnu.edu.cn 主楼A211
教务部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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