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阅读

师教质量〔2018〕2号

各学部、院(系):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建设与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实施办法》,现组织2018年本科教学优秀奖的申报与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师德高尚,教书育人。
   2.连续三学年在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含离退休人员,不包括校外兼职人员);坚持工作在教学一线,平均每学年完成课堂教学64学时以上。同等条件下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任课教师倾斜。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在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已获得本项奖励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5.具体申报条件见《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实施办法》(附件1)。
   二、申报要求与评审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提供近三年主讲课程的课表及学生评教结果;申报表中所填写的获得奖励、发表论文、承担项目等信息需附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2.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负责审核申报人材料,并评选和向学校择优推荐一名候选人。承担学校通识公共课程的单位可增加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
   3.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14日前将《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单独装订)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逾期视为放弃。
   4.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经评审和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
   三、表彰名额及奖励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名额为10人。颁发荣誉证书,纳入学校奖励体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强  58802408  wuqiang@bnu.edu.cn

教务部

2018年12月3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申报表》.doc
  2.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