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质量〔2019〕27号
各学部院系: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9〕271号,附件1)精神,现就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部院系可向学校推荐特级教学名师奖、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各1名。
二、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详见《通知》第一条“评选范围”和第三条“评选条件”。教学名师候选人一般应为校级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申报不作要求)。
三、评选程序
(一)教师申报
教师本人填写《2019年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部院系申报。
(二)学部院系评选推荐
学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真实、可靠并组织评选,择优向学校推荐。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审核意见。北京市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3,供参考。
(三)学校评审
1.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经过通讯评审和现场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2.为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将在会议评审中进行现场授课,请候选人准备20分钟现场授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学部院系2019年7月8日前,向教务部教学质量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教学录像要求见附件1)、相关佐证材料(单独装订)、课表(教务系统格式二)和学生评教结果各一份以及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wuqiang@bnu.edu.cn。过期将不再受理。
2.每位申报人的材料装入一个文件袋,复印申报表封面粘贴在文件袋表面。
联系人:吴强 58802408 wuqiang@bnu.edu.cn 主楼A211
教务部